1、卸料區嚴禁堆放生活垃圾和其他雜物,并應保持清潔。應監控生活垃圾貯坑中的生活垃圾貯存量,并采取有效措施導排生活垃圾貯坑中的滲濾液。滲濾液應經處理后達標排放,或可回噴進焚燒爐焚燒。應實現焚燒爐運行狀況在線監測,監測項目至少包括焚燒爐燃燒溫度、爐膛壓力、煙氣出口氧氣含量和一氧化碳含量,應在顯著位置設立標牌,自動顯示焚燒爐運行工況的主要參數,和煙氣主要污染物的在線監測數據。當生活垃圾燃燒工況不穩定、生活垃圾焚燒鍋爐爐膛溫度無法保持在850℃以上時,應使用助燃器助燃。相關部門要組織對焚燒廠二噁英排放定期檢測和不定期抽檢工作。
2、生活垃圾焚燒爐應定時吹灰、清灰、除焦;余熱鍋爐應進行連續排污與定時排污。焚燒產生的爐渣和飛灰,應按照規定進行分別妥善處理或處置。經常巡視、檢查爐渣收運設備和飛灰收集與貯存設備,并應做好出廠爐渣量、車輛信息的記錄、存檔工作。飛灰輸送管道和容器應保持密閉,防止飛灰吸潮堵管。對焚燒爐渣熱灼減率至少每周檢測一次,并作相應記錄。焚燒飛灰屬于危險廢物,應密閉收集、運輸并按照危險廢物進行處置。
3、煙氣脫酸系統操作時,要防止石灰堵管和噴嘴堵塞。布袋除塵器在運轉中應保持排灰正常,防止灰搭橋.掛壁.粘袋;停運前清除濾袋表面飛灰。在噴吹系統中,活性炭的質量和等效用量要嚴格控制,防止在活性炭倉的高溫下發生。每天超過600噸的陳腐垃圾處理設備,應實現煙氣自動連續在線監測,監測項目至少應包括氯化氫.一氧化碳、煙塵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等,并與當地環衛和環保主管部門聯網,實現數據的實時傳輸。
4、沼氣容易積聚的地方,如料倉.污水及滲濾液收集池.地下建筑物內.生產控制室等每日監測沼氣,并作好記錄;空氣中沼氣濃度超過1.25%時要強制通風。在每個生產過程中都采取臭氣控制措施,工廠內沒有明顯的臭味;根據需要使用除臭系統,及時維修。廢渣處理設備要準確計量焚化廠的主要輔助材料的消耗,例如:石灰、活性炭等。煙囪、煙囪管道要定期檢查,防止腐蝕泄漏。